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標委發[2024]4號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2024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辦公廳(辦公室、綜合司),有關行業協會,各直屬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2024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指南開展相關工作。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和《“十四五”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規劃》,認真落實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要求,按照總局工作總思路,聚焦總局工作著力點,突出增強標準先進性,強化標準引領作用,做好2024年國家標準(含標準樣品)立項工作,加快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標準體系,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圍繞擴大內需加快標準升級。加大新興消費領域標準研制,提升產品和服務標準水平,持續推動百姓邁向更高品質生活。提升技術、能耗、排放等標準,推動設備升級改造、工藝和技術更新,形成消費和投資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二)圍繞對外開放推進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體系兼容。穩步推進標準制度型開放,加快轉化先進適用國際標準步伐,鼓勵同步提出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立項申請,提升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鼓勵國家標準與外文版同步申報、同步推進。暢通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渠道。
(三)圍繞產業穩鏈加大關鍵標準研制。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加快產業鏈關鍵環節、關鍵領域、關鍵產品的技術攻關和標準研制,確保產業鏈標準協調配套、有效銜接,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四)圍繞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強化標準體系協調性。開展國家標準體系優化,強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協調配套,為破除各種形式的市場分割提供有力支持。
(五)圍繞全域標準化持續優化體系結構。積極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等各領域國家標準健全完善,不斷提升工業領域標準水平,繼續加大農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領域國家標準制定力度,優化國家標準體系結構。
(六)圍繞統籌發展和安全筑牢標準底線。加快密切關乎安全的重點工業產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實現“當強則強、應強盡強”。加快建設協調統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國防安全等安全底線。加快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化建設進程,著力鞏固提高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
二、立項重點
(一)消費品領域:制修訂家用電器、家具、人造板、塑料制品、皮革等大宗消費品質量安全標準。研制集成家電、母嬰家電、寵物家電等新家電標準,制定人機交互、納米材料、直流技術等新技術新材料與家電融合標準。制修訂大型通用家具、特殊場所用家具等標準。制定新型纖維材料、功能與智能紡織品等標準。制定嬰童和老年等特殊人群、典型場景、用戶體驗等消費品標準。制定高端醫療裝備、新興醫療設備等醫療器械標準。
(二)裝備制造領域:研制五軸聯動加工中心精度檢驗、數控系統性能測試等數控機床軟硬件標準,制定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等工程機械電動化標準,研制大喂入量聯合收割機標準修訂大馬力拖拉機標準。研制無人機、軌道交通裝備、航空航天高端儀器儀表、大飛機等標準。研制二氧化碳熱泵、干空氣能冷卻設備、新風深度除濕設備、低碳制冷劑高效空調冷源等高性能建筑空調系統標準。
(三)材料領域:研制熱軋型鋼、LED/LD用稀土熒光片標準,制定新一代信息現實玻璃、毫米波信號增強玻璃、高純石英玻璃、光伏玻璃及組件等相關產品標準。制定增材制造專用材料關鍵金屬件檢測等標準。研制稀土采選精礦、稀土冶煉分離、高端稀土加工、稀土永磁新產品等稀土產業標準。制修訂欽鐵硼、鋼鐵、塑料、輪胎、有色金屬等再生原料產品標準,研制老舊風力發電機組綠色拆解、葉片復合材料回收,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利用等標準。
(四)新興技術領域:制定芯粒互聯接口、EDA工具等集成電路標準。研制北斗基礎產品、短報文通信服務、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服務、北斗高精度應用等標準。研制人工智能基礎標準應用標準,人工智能芯片、配套軟件等軟硬件生態系統標準,自然語言處理、計算機視覺、大模型等通用技術標準,加大生成式人工智能數據、算法、服務,人工標注安全、預訓練和優化訓練數據安全等標準研制。加大物聯網海量設備接入、互操作、操作系統等標準,物聯網感知技術、新型網絡通信技術、邊緣計算等核心技術標準研制,加快制定物聯網行業應用標準。研制工業機器人整機可靠性信息安全、典型場景應用功能性能要求、機器人3D視覺導引、自適應控制、安全、性能試驗等機器人關鍵標準制定高動態范圍、三維聲、視力友好、適老化、電竟顯示、超高清視頻、虛擬現實等高端顯示標準。
(五)新能源領域:制定新型儲能施工驗收、設備運行維護儲能系統接入電網、安全管理與應急處置等標準,加強電化學、機械儲能等多樣化新型儲能安全標準研制,制修訂電力需求側管理、虛擬電廠等標準。加強電解水制氫裝備、氫氣壓縮機、氫膨脹機、高壓儲氫容器、液氫裝備、輸氫管道、氫應用、氫電融合和氫安全等標準研制,制定氫品質檢測、電解水制氫系統測試臨氫材料測試、氫儲運裝備測試、燃料電池和零部件測試等標準制修訂變壓器、開關和控制設備、直流輸電設備等高壓輸電標準完善配電機柜、電氣安全等低壓配電領域標準。制修訂動力電池驅動電機、空調壓縮機、汽車整車動力性測試、安全性規范、經濟性評價等新能源汽車標準,制修訂傳導充電系統安全、交直流智能充電設備、車網互動、換電等能源補充設施標準,研制自動駕駛、應急輔助、組合駕駛輔助、網聯技術、激光雷達、信息安全等智能網聯技術標準。
(六)節能減污領域:修訂升級乙醇汽油、潤滑油、燃氣等標準,提升鍋爐、電機、泵、冷水機組、冷庫等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修訂石化、化工等行業能耗限額標準,制定農藥淀粉、石化、鈾礦冶等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生物質鍋爐標準。研制建筑涂料、人造板及其制品、實木地板等裝飾裝修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修訂升級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制修訂乘用車車載能耗監測、整車制造企業碳排放等車輛綠色制造標準。
(七)綠色低碳領域: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備節能標準研制綠色設計、綠色生產、回收拆解等標準。加強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標準研制,制定重點行業碳排放核算標準和重點產品碳足跡標準。研制綠色供應鏈管理、綠色制造、再制造等領域標準制定電爐煉鋼工藝及裝備技術改造、短流程煉鋼碳足跡核算核查等標準。修訂微型計算機、燃氣灶具、智能坐便器、洗碗機等產品能效水效標準,制修訂家電、家具、衛生陶瓷、紡織品、紙制品等綠色產品評價標準。
(八)農業農村領域:制定種質保護、品種評價、種子檢驗及生產加工等種業標準,研制土壤質量、培肥改良、綜合治理等耕地質量保護標準,研制糧食、農產品品質評價、質量分級及凈菜等標準,制修訂農村人居環境、農村房屋建設、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等農村基礎設施標準。
(九)現代服務業領域:制修訂文化娛樂、旅游休閑、全民健身、體育用品、餐飲住宿、國家公園、金融服務、電子商務共享經濟、售后服務等標準。開展物流園區服務與管理標準研制,制定物流信息、商品條碼、冷鏈物流、多式聯運、城市配送、快遞綠色包裝等標準,制修訂適老家具家電、康復輔助器具等標準制定居家適老化改造標準,修訂適老電梯、輪椅車等標準,研制養老、養老服務標準。
(十)安全應急領域:制修訂氯氣、電石、硝酸、光氣化產品等安全技術標準。制定粉塵控爆泄壓裝置、煙花爆竹生產設備等標準。制修訂燃氣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標準。修訂火災探測報警設備、固定和移動滅火設備等標準,制定國家應急救援隊伍分級分類和能力建設標準,制定電力、機械、建筑等高危行業防護裝備配備標準,完善呼吸防護、防護服裝、墜落防護等個體防護裝備標準。加快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滅火、應急避難場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與演練等重大自然災害防御標準。
(十一)行政管理和社會服務領域: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研制行政許可事項管理、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涉企服務指南、政務服務自助服務以及營商環境建設領域業務辦理等標準。開展機關資產管理、服務管理等機關事務運行保障標準研制。制修訂企業開辦、質量管理、信用管理、缺陷召回、風險管理認證認可、標準化教育等市場監管領域標準。
(十二)國家標準樣品:研制生物技術、金屬及非金屬材料新材料、能源等重要支柱產業和新技術領域標準樣品。研制基礎標準、產品標準及檢測方法標準所需的通用標準樣品、純度標準樣品和基體標準樣品。研制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添加劑和營養成分等檢驗方法的標準樣品。
三、申報要求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提出,應當充分征求其他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強制性國家標準應嚴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環保范圍之內,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和實施監督部門,并能夠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行為予以處理。
(二)推薦性國家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技術委員會公開征集、避選和申報。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協調相關技術委員會歸口。
(三)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標準。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提出前,應系統梳理分析本領域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的標準,鼓勵結合國情采用國際標準,原則上“應采盡采”,提升國內國際標準一致性在采標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際標準組織和其他標準組織版權政策,不得采用未經授權的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區域性標準組織其他國家標準化機構或專業標準組織發布的標準,不得影響履行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本免費公開的法定義務。
(四)國家標準外文版和國際標準提案建議。鼓勵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同步申報、同步推進制修訂外文版。未采用國際標準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原則上“應譯盡譯”,鼓勵涉及國際貿易、產能合作或科技交流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外文版。鼓勵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同步提出國際標準提案建議。
(五)國家標準制修訂周期。制定國家標準應加強預研和前期工作,嚴格起草過程管理。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項目從計劃下達到報送報批稿的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修訂項目一般不得超過18個月。推薦性國家標準從計劃下達到報送報批稿的期限不得超過18個月,修訂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不得超過16個月,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不得超過12個月,與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同步執行的外文版項目應在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后90天內完成報批。針對市場急需、消費需求大的新技術新產品,優先適用國家標準制定快速程序,縮短研制周期。
(六)強制性國家標準與推薦性國家標準協調。鼓勵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配套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同步立項、同步制修訂、同步發布。在整合修訂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時,如有技術內容需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應同步開展立項和制修訂工作。強化復審結果的運用,復審結果為“修訂”的國家標準優先立項。
(七)國家標準樣品。國家標準樣品項目可由國務院有關行
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征集、遴選或由各企事業單位直接提出項目建議,由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歸口。
四、申報材料
(一)國家標準。
申報國家標準項目須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信息系統”(http://zxdsacinfo.org.cn,以下簡稱制修訂管理系統)填報電子材料,申報材料格式可從制修訂管理系統下載。
申報材料應包括:
1.標準體系表。申報單位應提交本領域的標準體系表,規劃近幾年的標準化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如標準體系表有變化可在系統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更新維護。
2.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應填寫完整、詳實。
——軍民通用國家標準項目應選擇“軍民通用的標準項目”并填寫理由及協調情況。
——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撐項目應選擇“國家級科研專項支撐”,并填寫“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名稱+項目編號+具體子項目名稱”或“其他科技項目名稱”。
——同步申報國際標準提案的項目應選擇“同步制定國際標準”并填寫有關情況。
——修訂項目應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欄中重點說明擬修訂的主要內容及理由,在“國內外情況簡要說明”欄中說明原標準使用及實施效果情況說明。
——采標項目應在“國內外情況簡要說明”欄中說明所采國際標準技術內容與國內現狀的匹配情況。未采標項目應說明不采用國際標準原因。
——外文版項目應選擇“同步制定外文版”選項,未同步申報外文版的應說明不申報理由。對現行國家標準(包括計劃項目)申報外文版項目應通過“國家標準外文版管理系統”填報項目建議書。填報“國內外需求情況”內容時,應寫明所涉及貿易產品或服務的貿易量、技術優勢和推廣重要性、標準外文版項目預期作用及解決問題、標準外文版項目預期應用國家及地區。
——同步提出國際標準立項建議的項目,應選擇“同步提出國際標準”選項,未同步申報國際標準立項的應說明不申報理由。
3.標準草案。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標準草案,明確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的主要技術內容。
4.預研材料。按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要求提供項目申報書。項目申報書應當說明制定國家標準的必要性、可行性,國內外標準情況、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情況,主要技術要求以及經費預算,填報工作計劃,根據制修訂周期細化標準起草、征求意見、審查報批等各階段具體時間安排。對于強制性國家標準,還應在項目申報書中說明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配套的推薦性標準情況(給出配套標準清單),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對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進行處理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所涉及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目錄,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情況等。
5.項目申報公文。由申報單位通過制修訂管理系統上傳掃描件。
(二)國家標準樣品。
申報標準樣品研制項目,需提交項目申報公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標準樣品復制項目,只需提交項目申報公文和項目建議書。國家標準樣品項目需登錄“國家標準樣品項目管理系統”(http://crm.china-cas.org),按要求在線填報申請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項目下達安排。國家標準立項計劃分四批集中下達一般在每季度末(即3月、6月、9月、12月末)各下達一批。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同步立項的與國家標準立項計劃一并下達其他項目視情況每年集中下達不少于一批立項計劃。
(二)項目管理要求。國家標準制定項目應當進行答辯,修訂項目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原則上無需答辯。項目下達后,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應通過制修訂管理系統確認項目工作計劃。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控制項目周期,規范資金使用。存在逾期未完成項目的技術委員會應減少新項目申報。
(三)項目變更管理。國家標準項目項目名稱(范圍)、完成時間、歸口單位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應當通過制修訂管理系統提交申請,經相關部門報國家標準委批準同意后再行調整,需要延期項目應當在原計劃完成時間30天之前提出。
(四)聯系方式
1.國家標準項目,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委托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承擔具體聯系工作。
聯系人:程瑾瑞、龐暉010-82260708、82262843
電子郵件:chengjr@ncse.ac.cn、pangh@ncse.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樓411室,郵編:100026
2.國家標準樣品項目,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委托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承擔具體聯系工作。
聯系人:徐大軍、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
電子郵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33號中國標協寫字樓四層,郵編:100048
3.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創新司承擔聯系工作。
聯系人:胡恢洵010-82262930
電子郵件:huhuixun@sam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郵編:100088